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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促进暂行办法》补贴申领流程⑩|参赛获奖奖励

发布日期:2022-03-29 16:54 来源:市残联就业办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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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简述:对参加国家、省级,以及市级非残联系统主办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比赛、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残疾人及助残项目,分别按对应级别奖励标准给予1:1的奖励。对参加国际性残疾人就业创业比赛、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残疾人及助残项目,其奖励标准由市残联牵头另行制定。本项补贴由市财政负担。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残疾人及本市助残项目。

补贴标准:按对应级别奖励标准给予1:1的奖励(国际级别奖励标准另行制定)

补贴期限:本办法有效期内参加就业创业比赛、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奖的均可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给予补贴。

应提交材料:

1.《东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补贴及参赛奖励申请表》(表9)一式两份;

2.残疾人或助残项目负责人本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须申请人签名或印章);

3.残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残疾军人证的还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助残项目负责人为非残疾人,则只需提交身份证);

4.残疾人或助残项目获奖的证书、文件或公示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基本身份类证明、证书等原件经当场核对后退回。)

申请程序:备齐资料→到市残联就业办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市残联就业办审核→拔付到申请人银行帐户。

表格下载:表9:东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补贴及参赛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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