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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决算

发布日期:2017-11-28 15:07 来源: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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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在残疾人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承担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搭建工作,为残疾人社会公益组织提供前期孵化、能力建设、业务指导等服务;负责残疾人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工作;负责残疾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初审,组织协调对残疾人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和考核;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研究残疾人服务需求、制定服务计划、研发服务项目并进行效益评估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内设2个科室。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底,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共有事业编制数5个,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4人,另外,聘用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673.69万元,支出总计674.4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51.58万元、增长29.03%;支出增加152.01万元,增长29.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67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3.6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67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28万元,占16.35%;项目支出564.15万元,占83.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673.69万元,支出总计674.4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51.58万元、增长29.03%;支出增加152.01万元,增长29.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2.01万元,增长29.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9.83万元,占99.42%;住房保障支出4.60万元,占0.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41.76万元,支出决算67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其中:

1.住房保障和就业支出

(1)残疾人事业

①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科目编码:2081199)年初预算数为639.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6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2%。

2.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年初预算数为2.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7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6.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万元;公用经费11.5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截至2016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全年共接待0批次、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6万元,占100%。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决算表1-8,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决算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决算表2

收入决算表

决算表3

支出决算表

决算表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决算表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决算表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决算表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决算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2016年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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