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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8-02-09 10:45 来源: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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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直属市残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 (一) 主要任务 开展0-6岁孤独儿童、智力障碍儿童抢救性康复教育服务;开展0-6岁孤独症儿童、智力障碍儿童评估、咨询与转介工作;开展家长培训工作。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市特殊幼儿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股级建制,设正副股级领导职数8名。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会务、文秘、财务、党务、工青妇、劳资、宣传及计生工作等工作;承担中心对外交流和联系工作。 2、智残儿童康复教育部 承担0-6岁智力残疾儿童的康复评估、早期干预、康复训练、学前教育、亲子同训、咨询转介、社区指导等任务。 3、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部 承担0-6岁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评估、早期干预、康复训练、学前教育、亲子同训、咨询转介、社区指导等任务。 4、教研培训部 组织开展康复教育的课题研究;承担国家省市项目的申报、资料的整理任务;学生档案的管理;教具图书的管理;信息网络的管理;开展特教师资培训;开展家长培训;联系志愿者、社工以及社会资源的服务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2018年本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仅包括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本级预算。不包含其他单位预算。

三、人员情况

2018年,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共有事业编制数43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35人。另外,有离退休2人,聘用人员91人,后勤服务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08.60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08.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54.84万元,年初结转53.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支出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15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54.8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09.1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62.9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25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5.69万元,占97.38%,住房保障支出59.15万元,占2.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人大事务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10101)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010102)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其他残疾人事业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科目编码:2081199)2018年预算数为2195.6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0万元,增长2.33%,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19.71万元,增长5.77%。

3、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8年预算数为59.1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万元,增长3.14%,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4.75万元,增长8.73%。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1.1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78.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78万元;公用经费146.2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46.2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8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本部门2018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出境组团数1个,1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2辆。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减少)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节出。公务接待费减少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2308.6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2308.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4.84万元,占97.6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年初结转和结余53.76万元,占2.33%。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230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6.04万元,占77.80%;项目支出512.56万元,占22.2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费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占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占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39万元,占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2018年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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