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承担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搭建工作,为残疾人社会组织提供前期孵化、能力建设、业务指导等服务;组织协调对残疾人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和考核;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研究残疾人服务需求、制定服务计划、研发服务项目并进行效益评估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中心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表
表1 |
|||
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 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 |
项 目 |
预算 |
一、财政拨款 |
1720.3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00 |
二、财政专户拨款 |
0.00 |
二、外交支出 |
0.00 |
三、其他资金 |
0.00 |
三、国防支出 |
0.00 |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
|
五、教育支出 |
0.00 |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00 |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13.6 |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0.00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0.00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0.00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00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
|
十六、金融支出 |
0.00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0.00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6.72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
|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0.00 |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1720.32 |
本年支出合计 |
1720.32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二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0.0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二十四、上缴上级支出 |
0.00 |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0.00 |
二十五、结转下年 |
0.00 |
收入总计 |
1720.32 |
支出总计 |
1720.32 |
注: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表2 |
||||||||||||||
收入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 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财政专户拨款收入 |
其他资金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教育收费 |
其他专户收入拨款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
|
合计 |
1720.32 |
1720.3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13.6 |
1713.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1713.6 |
1713.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1199 |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1713.6 |
1713.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72 |
6.7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72 |
6.7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72 |
6.7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注:
表3 |
||||||||
支出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 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结转下年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合计 |
1720.32 |
156.48 |
1563.84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13.6 |
149.76 |
1563.84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1713.6 |
149.76 |
1563.84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1199 |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1713.6 |
149.76 |
1563.84 |
0.00 |
0.00 |
0.00 |
0.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72 |
6.7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72 |
6.7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72 |
6.7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注:
表4 |
|||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 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 |
项 目 |
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1720.3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0.00 |
二、外交支出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00 |
三、国防支出 |
0.00 |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
|
五、教育支出 |
0.00 |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00 |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13.6 |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0.00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0.00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0.00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00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
|
十六、金融支出 |
0.00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0.00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6.72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
|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0.00 |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1720.32 |
本年支出合计 |
1720.32 |
|
|
二十三、结转下年 |
0.00 |
收入总计 |
1720.32 |
支出总计 |
1720.32 |
注:
表5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 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
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1720.32 |
156.48 |
1563.84 |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13.6 |
149.76 |
1563.84 |
[20811]残疾人事业 |
1713.6 |
149.76 |
1563.84 |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1713.6 |
149.76 |
1563.84 |
[221]住房保障支出 |
6.72 |
6.72 |
0.00 |
[22102]住房改革支出 |
6.72 |
6.72 |
0.00 |
[2210201]住房公积金 |
6.72 |
6.72 |
0.00 |
注:
表6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单位名称: 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预算 |
|
合 计 |
156.48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144.82 |
[30101]基本工资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11.52 |
[30102]津贴补贴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41.84 |
[30103]奖金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16.12 |
[30106]伙食补助费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1.82 |
[30107]绩效工资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7.4 |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9.44 |
[30109]职业年金缴费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8 |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2.36 |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0.6 |
[30113]住房公积金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6.72 |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43.2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9.16 |
[30201]办公费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0.6 |
[30207]邮电费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 |
[30211]差旅费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0.5 |
[30213]维修(护)费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0.5 |
[30215]会议费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0.5 |
[30216]培训费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 |
[30217]公务接待费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0.3 |
[30226]劳务费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 |
[30228]工会经费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2 |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0.26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0.5 |
[310]资本性支出 |
[50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
2.5 |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
[50601]资本性支出(一) |
2.5 |
注:
表7 |
||||
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名称: 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行政经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三公”经费 |
0.3 |
0.3 |
0.00 |
0.00 |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1.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0.3 |
0.3 |
0.00 |
0.00 |
注: 本部门为非参公事业单位,无行政经费。
表8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名称: 东莞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0.00 |
0.00 |
0.00 |
注: 本级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1720.32 万元,比上年 增加712.96 万元, 增长70.78 %,主要原因是 预估2019年领取0-15周岁残疾儿童的补助的人数比2018年的预估数有大幅增加 ;支出预算 1720.32 万元,比上年 增加712.96 万元, 增长70.78 %,主要原因是 预估2019年领取0-15周岁残疾儿童的补助的人数比2018年的预估数有大幅增加 。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9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 0.3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 0.3 万元,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2019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0 万元, 比上年 增加0 万元, 增长0 %,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上述定义,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 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 26.46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 0 平方米,车辆 0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 2.5 万元,主要是 台式电脑 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 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项目 |
预算数 |
绩效目标 |
对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教育的0-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康复补助专项经费 |
1230万元 |
对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教育的0-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康复补助专项经费1230万元(据实列支)。 1、对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抢救性康复训练的0-6周岁残疾儿童410人次,需990万元: (1)脑瘫儿童约60名:3万元/人.年*60人=180万元; (2)孤独症儿童约220名:2.5万元/人.年*220人=550万元; (3)听障、智障、言语残疾儿童约130名:2万元/人.年*130人=260万元。 2、对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抢救性康复训练的7-15周岁残疾儿童脑瘫、孤独症残疾儿童少年约160人次进行补助。共需要经费240万元(1500元/人.月*10月*160人=240万元)。 |
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补助专项经费 |
288万元 |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16号)文件要求,“对符合本市相关规范要求的一级、二级、三级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通过年度考核的,每年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用于人才培养、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通过省一级、二级、三级评审的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7万元、3万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根据《关于2018年东莞市民办残疾人康复机构评审结果的通报》(东残联通〔2018〕55号)文件,符合补助资格的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共26家,其中一档12家、二档7家、三档7家,根据相应的档次将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金额共计285万元。通过省三级评审的民办残疾人康复机构1家,奖励3万元。两项补助款合计288万元将于2019年统一发放。 |
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