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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促进暂行办法》补贴申领流程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发布日期:2022-03-29 16:52 来源:市残联就业办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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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简述:对参加各级残联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天50元的综合补贴,每年累计享受补贴天数不超过30天。本项补贴省市组织培训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镇街(园区)组织培训所需经费由镇街(园区)负担。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残疾人。

补贴标准:每人每天50元,每年累计享受补贴天数不超过30天。

补贴期限:培训结束后半年内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给予补贴。

应提交材料:

1.《东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补贴及参赛奖励申请表》(表9)一式两份;

2.残疾人在组织培训的各级残联指定银行的本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残疾军人证的还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级残联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档案(该材料由组织培训的各级残联提供,参加同一培训班的申请人可共享该材料)。

(上述基本身份类证明、证书等原件经当场核对后退回。)

申请程序:

备齐资料→到组织培训的各级残联提交资料(省市组织培训的到市残联就业办申请、镇街(园区)组织培训的到各镇街(园区)残联申请)→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审核资料→拔付到残疾人银行帐户。

补充说明:

1.该补贴中的“各级残联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不含线上培训;

2.享受补贴天数以残疾人参加培训实际出席天数为准。

表格下载:表9:东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补贴及参赛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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