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5年1月至12月,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可选择线上、线下任一方式进行申报,建议优先选择线上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进行办理,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过程中,如遇到账号异常问题,可拨打0769-12345(转3)咨询。
线下申报:用人单位按“四、申报材料”要求整理材料,持申报材料到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二区综合窗口,或任一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为减少现场等候时间,建议提前登录“i莞家”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预约取号。
四、申报材料
(一)线上申报
用人单位注册(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库的用户)、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线下申报
1.《东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手册》(表)并加盖公章(模板见广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模板见广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3.用人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法定登记注册文件;
4.残疾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5.《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
6.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工资发放凭证;
7.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8.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医保缴费证明。
注:全部材料提供原件,经核对并扫描上传后当场退回。材料1、2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在材料清单栏目下载模板。
五、保障金缓减免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规定,可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内向东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缓缴、减缴、免缴保障金,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
六、扶持政策
聘用本市户籍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可申领相关补贴,用人单位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更多政策资讯。

附件:
东莞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咨询电话.docx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