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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4-17 11:39 来源: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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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申报对象

2025112月,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6311031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可选择线上、线下任一方式进行申报建议优先选择线上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进行办理,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过程中,如遇到账号异常问题,可0769-12345(转3)咨询。

线下申报用人单位四、申报材料要求整理材持申报材料到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二区综合窗口,或任一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为减少现场等候时间,建议提前登录i莞家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预约取号。

、申报材料

(一)线上申报

用人单位注册(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库的用户)、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线下申报

1.《东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手册》(表)并加盖公章模板见广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2.《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模板见广东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3.用人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法定登记注册文件;

4.残疾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

5.《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

6.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工资发放凭证

7.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8.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医保缴费证明。

注:全部材料提供原件经核对并扫描上传后当场退回。材料12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在材料清单栏目下载模板

、保障金缓减免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规定,可在每年61日至930日内向东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缓缴、减缴、免缴保障金,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

六、扶持政策

聘用本市户籍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申领相关补贴,用人单位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更多政策资讯


附件东莞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咨询电话.docx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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